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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IPO三大隐忧:实控人未上市便筹划减持还债,供应商三次沦为被执行人,股权转让程序存瑕疵

2025-03-13 10:16:47 来源: 发现华网 作者:赵强

经过两年的漫长等待,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IPO申请终于迈出关键一步。2025年3月11日,新恒汇IPO审核状态变为“提交注册”,保荐机构为方正证券。

 

新恒汇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5,988.89万股,募集资金5.19亿元,主要用于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然而,这一看似顺利的上市进程背后,却隐藏着资金链紧绷、供应商依赖以及股权转让程序瑕疵等多重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让市场对新恒汇的可持续性发展产生质疑,也为其IPO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

 

新恒汇的实控人团队在企业运营和资金运作方面面临一定挑战。2018年1月,公司实控人之一的任志军以1.16亿元收购新恒汇相关股权,而这一巨额资金的来源却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笔资金并非自有,而是全部来源于现任新恒汇大股东虞仁荣的借款,双方约定的借款年利率高达12%,还款期限最晚至2029年1月25日。为了偿还这笔债务,任志军原计划通过上市后抛售股票套现来解决问题。

 

然而,在最新版的招股书中,新恒汇悄然删除了“减持”的描述,改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虞仁荣以归还剩余借款本息”。

 

新恒汇的业务运营高度依赖供应商的稳定性,尤其是其蚀刻引线框架生产对中山新诺的卷式LDI曝光设备具有较强依赖性。然而,中山新诺曾三次沦为被执行人,这一事实无疑为新恒汇的供应链稳定性蒙上了一层阴影。

 

此外,新恒汇在股权转让方面暴露出程序瑕疵问题。2018年5月,在新恒汇增资过程中,淄博高新城投(国有企业)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但此次出资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另外,2019年11月,淄博高新产投转让所持新恒汇未实缴股权时,未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也未就本次转让股权进行专项资产评估及备案。不过,新恒汇表示,上述操作未损害国有权益,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实控人身负过亿债务,未上市即筹划减持还债

 

新恒汇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虞仁荣和任志军,正站在资本市场的风口浪尖。虞仁荣直接持有公司31.41%的股份,并通过冯源绘芯间接持有0.53%,合计持股31.94%,稳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位,同时担任董事;任志军则直接持有16.21%的股份,通过共青城志林堂间接持有3.10%,合计持股19.3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担任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月,任志军以11,625万元受让恒汇电子转让的新恒汇有限22.57%股权(对应新恒汇有限注册资本2,821.60万元,折合股改后对公司持股比例为15.70%),这笔款项竟全部来自虞仁荣的借款。

 

这笔借款期限为五年,年利率高达12%。任志军有权在借款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延期,最长可延至6年,最晚还款日为2029年1月25日。然而,这仅仅是任志军债务问题的冰山一角。除了这笔巨额借款,他还有四笔未偿还的对外借款,总额高达1,813.24万元。

 

 

上图来源:新恒汇回复第二轮问询函

 

深交所在两轮问询函中均聚焦于任志军的债务问题,要求新恒汇说明其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质押或抵押等被执行风险,以及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新恒汇虽回应称,任志军的薪资收入、未来公司分红和其他个人资产足以覆盖债务,不会发生重大偿债风险。

 

 

上图来源:新恒汇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新恒汇还未上市,任志军便已开始筹划通过减持股份来偿还债务。在招股书上会稿中,公司明确提及任志军可能通过减持部分公司股票来偿还债务。

 

然而,在最新的招股书注册稿中,“减持”的表述被悄然删除,取而代之的是“任志军计划利用上市公司分红款优先偿还借款本息,并通过大宗交易将部分股份转让给虞仁荣以归还剩余借款本息”。

 

这一转变引发了市场对其资本运作意图的猜测。实控人的债务问题可能为新恒汇的上市之路带来不确定性。市场在等待答案的同时,也对这家公司的未来充满了疑虑。

 

上图来源:新恒汇招股说明注册稿

 

一家拟上市公司,实控人身负过亿债务,还未上市便已开始筹划通过各种手段偿债,包括减持股份和大宗交易等。

 

这一举动引发了市场对其上市动机和未来稳定性的关注。新恒汇的资本运作问题可能影响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同时也引发了市场对其上市后控制权稳定性的关注。

 

供应商三次沦为被执行人,供应链隐忧浮现

 

新恒汇,一家集芯片封装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与封装测试服务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企业,近年来在智能卡业务、蚀刻引线框架业务以及物联网eSIM芯片封测业务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8亿元、6.84亿元、7.67亿元和4.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1.1亿元、1.52亿元和1.01亿元。然而,亮眼的财务数据背后,却隐藏着对客户及供应商高度依赖的担忧。

 

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新恒汇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7亿元、3.8亿元、3.59亿元和1.7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07%、55.54%、46.88%和42.79%。

 

与此同时,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分别为1.79亿元、2.14亿元、2.48亿元和1.04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55.00%、60.41%、63.10%和 61.73%。这种高度集中的客户和供应商结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供应链管理,但也使得新恒汇在面对市场波动时显得尤为脆弱。

 

新恒汇与关联方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新诺)的合作关系尤为引人注目。公司从中山新诺主要采购卷对卷双面数字化光刻设备,2020年和2021年分别采购该设备2台和8台,采购总金额分别为1,180.53万元和3,014.16万元,采购均价分别为590.27万元/台和376.77万元/台。

 

这些设备不仅需要中山新诺提供成熟的双面激光曝光机,还需满足蚀刻引线框架卷式连续生产的苛刻条件,技术难度较高。因此,新恒汇的蚀刻引线框架生产对这些设备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上图来源:天眼查

 

然而,中山新诺的财务状况存在一定风险。2017年8月、2023年2月和2024年3月,中山新诺三次沦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达282.24万元。此外,2017年,中山新诺两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案总金额为273.28万元。更令人关注的是,新恒汇董事吕大龙在中山新诺也担任董事。

 

中山新诺的三次被执行记录和两次失信记录,更是为新恒汇的供应链稳定性蒙上了一层阴影。在集成电路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新恒汇如何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如何降低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将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

 

股权转让程序存瑕疵,IPO之路再添争议

 

新恒汇的IPO进程中,其股权转让程序中的瑕疵也引发了市场关注。这些瑕疵不仅暴露了公司治理中的潜在风险,也让市场对其合规性和透明度产生了质疑。

 

2018年5月,国有企业淄博高新城投对新恒汇有限增资4,000万元,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不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但此次增资获公司股东一致审议通过,完成了内部审批与工商变更登记。国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未对评估和备案程序瑕疵提出异议,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利益损害。

 

另外,在2019年11月,淄博高新产投在转让其持有的新恒汇未实缴股权过程中,既未按规定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也未针对此次股权转让开展专项资产评估与备案工作,存在程序瑕疵。

 

不过,新恒汇表示,上述转让行为获得了淄博高新产投上级单位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准。而且,此次转让的标的是国有股东放弃实缴的股权出资权,经比对确认,该应实缴金额所对应的新恒汇股权价值,与仍在有效期内且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结果相符,转让作价公平合理,并未损害国有权益,也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对此,深交所要求新恒汇说明上述程序瑕疵是否影响相关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相关依据。

 

新恒汇解释称,淄博高新城投出资及股权转让历次国有股权变动已履行了公司及国有股东合法有效的内部审批程序并就股权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就公司历史沿革中的国有股权变动事项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损害国有权益,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新恒汇的IPO之路充满了争议与挑战。从实控人高额借款到供应商依赖,再到股权转让程序瑕疵,这些问题不仅暴露了公司治理和运营中的深层次问题,也让市场对其未来的发展前景产生了疑虑。

 

注:本文基于公开信息撰写,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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