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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博窗控:募投项目信披与环评对垒 上演“品牌混淆”异象引纠纷

2023-12-01 15:28:40 来源: 金证研 作者: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若一/作者 易溪 南江 汀鹭 映蔚/风控

  2003年,李增榜、孙朝霞夫妻二人共同设立深圳好博窗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博窗控”)的前身。创业前后,李增榜曾供职于7家公司,行业主要涉及房地产、门窗五金。直至2017年12月,积累了丰富经验的李增榜才正式上任好博窗控执行董事。

  此次上市,好博窗控招股书披露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及投资额,与环评文件“打架”。值得关注的是,好博窗控的商标及企业名称与一家德国知名品牌高度相似,且历史上好博窗控曾被该德国企业子公司控诉商标侵权。另一方面,好博窗控的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多次因执业问题被出具警示函,或难勤勉尽责。

  一、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建筑面积与环评“对垒”,信息披露现疑云

  同一募投项目中,企业公开的项目相关信息与官宣信息应当一致。

  然而,好博窗控招股书披露其募投项目建筑面积与环评报告或对不上。除此之外,招股书披露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与环评批复亦或存在出入,信披质量或遭拷问。

  1.1此番上市,好博窗控拟募资5.7亿元建设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

  据好博窗控签署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此次上市,好博窗控拟募集资金5.7亿元用于建设“好博窗控智能系统产业园” 项目(以下简称“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79亿元,实施主体为好博窗控全资子公司广东好博窗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好博”),实施项目地点为肇庆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建设周期为2年。

  招股书显示,“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备案证代码为2304-441284-04-01-733572,环评批复文件文号为“肇环四建(2023)21号”。

  据招股书,“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建筑面积共计11.46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办公室大楼及员工宿舍、购置生产设备、模具研发制造设备、信息化建设设备及软件、研发检测设备及软件、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等,建设集产品设计、研发、生产、测试、供应链管控、智能库存、信息化平台、综合办公、展厅等功能完善的自主智能系统产业基地。

  蹊跷的是,招股书披露该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与环评报告或“对不上”。

  1.2招股书披露上述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比环评报告少5,040平方米

  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的《好博窗控智能系统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好博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广东好博,建设地点为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街道)富溪工业园富沙大道东侧,建设项目代码为2304-441284-04-01-733572,项目总投资额为5.79亿元。

  对比上述信息可以发现,环评报告所示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与招股书披露“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基本一致,或为同一项目。

  据招股书,“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建筑面积共计11.46万平方米。其中,厂房1、2、3的建筑面积分别为19,200平方米、19,200平方米、33,600平方米;实验展厅的建筑面积为7,360平方米,行政办公的建筑面积为15,552平方米,宿舍1、2的建筑面积分别为9,846平方米、9,846平方米。

  据环评报告,“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12.57万平方米,其中主体工程厂房1、2、3的建筑面积分别为19,200平方米、19,200平方米、33,600平方米;辅助工程实验展厅的建筑面积为7,360平方米,行政办公的建筑面积为20,592平方米,宿舍1、2的建筑面积分别为9,846平方米、9,846平方米;以及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经测算,招股书披露“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的行政办公面积,比环评报告披露的行政办公面积少了5,040平方米。

  也就是说,相比环评报告,招股书披露该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凭空”少了5,040平方米,但投资额却未有减少,仍为5.79亿元。

  问题并未结束,进一步研究发现,好博窗控招股书和环评报告披露的5.79亿元的总投资额,与“官宣”亦存在矛盾。

  1.3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投资额,较之环评批复多出超7,000万元

  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公开信息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的“好博窗控智能系统产业园项目批复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批复”),该环评批复的签署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批复号为肇环四建【2023】21号,“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的总投资额为5亿元,建筑面积为12.57万平方米。

  据招股书,“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的环评批复文号为肇环四建【2023】21号,总投资额为5.79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招股书的签署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

  经测算,环评批复所披的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的投资额比招股书所披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的投资额少了7,859.17万元。

  从上述情形可知,招股书披露的“好博智能产业园项目”或比环评报告披露的数据少5,040平方米。同时,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显示总投资额或比招股书披露该项目的总投资额少7,859.17万元。好博窗控的信披真实性或遭拷问。

  二、德国好博完成国际化进程,好博窗控成立在后或“品牌混淆”引纠纷

  品牌是质量、服务与信誉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品牌包括商标和企业名称等,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更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

  反观好博窗控,其商标和企业名称与一家德国知名品牌存相似,且两者存在商标权纠纷。

  2.1德国好博创立时间远早于好博窗控,系国际知名门窗五金领军企业

  据招股书,好博窗控披露,其业务始于2003年,该年度深圳市好博实业有限公司(好博窗控前身,以下统称“好博窗控”)成立。伴随国内铝合金门窗、幕墙产品的结构调整和优化,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系统门窗等被引入国内市场。2007年,好博窗控设立“HOPO”品牌,积极推动门窗五金的国产化替代。

  据招股书,好博窗控自称始终将品牌和品质放在战略优先地位,并坚持差异化品牌策略,设立wehag、HOPO、HESE、iHandle、HOPO essential等品牌覆盖中高端市场,实现精准营销。

  由此可见,好博窗控对于品牌十分重视,“好博”名称于成立之时即2003年使用,“HOPO” 品牌则是于2007年设立。

  而提起门窗五金行业的“好博”,也并非特指好博窗控,而是一家德国品牌。

  据招股书,在国内家装系统门窗五金领域,国外品牌依靠其在门窗五金工装市场的先发优势、品牌影响力、消费者历史认知等,在中高端产品占据了一部分市场份额。

  招股书中,好博窗控将HOPPE Group(以下简称“德国好博”)列为家装门窗五金市场主要竞争者之一。

  据德国好博官网公开信息,德国好博于1952年由弗里德里希·好博(Friedrich Hoppe)创立,如今已经成为总部设于瑞士的跨国企业集团。自上世纪70年代中期,德国好博已经确立了在欧洲门窗五金市场这一领域的领导地位,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是极具竞争力的领军企业。

  1963-1989年,德国好博走向国际化的进程,1990年至今继续扩张整合。在市场结构重组后,在战略项目的框架内,战略框架内的市场结构扩张和进一步重组双管齐下。德国好博在俄罗斯、乌克兰、土耳其、中东、奥地利、中国(上海)、芬兰和瑞典分公司和代表处相继成立。

  由上可知,德国好博是好博窗控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成立了,并在上世纪90年代前实现了国际化,而后在国内成立了分支机构。结合招股书内容来看,德国好博或属于家装门窗五金领域的国际知名品牌。

  反观好博窗控,业务始于2003年,2007年才开始设立“HOPO”品牌并推出门窗五金类的产品。

  然而,好博窗控与德国好博在商标上或存在一定相似度,好博窗控曾因商标侵权而陷入“纠纷”。

  2.2两家“好博”名称与商标相似,德国好博子公司曾起诉好博窗控商标侵权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2013年6月6日,好博窗控申请了商标“HOPO”,该商标注册号为“12716777”,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商标状态为“注册商标”;2018年4月28日,好博窗控申请了商标“好博”,商标注册号为“30600343”,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9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7日”,商标状态为“注册商标”。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1996年4月9日,德国好博申请了商标“HOPPE”,该商标注册号为“1049265”,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7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商标状态为“注册商标”;2008年2月29日,德国好博申请了商标“好博”,该商标注册号为“6570639”,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21年8月7日至203年8月6日”,商标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可见,对于商标“好博”,德国好博的申请时间早于好博窗控;而德国好博的商标“HOPPE”的申请时间也远早于好博窗控的商标“HOPO”。

  而正因此,德国好博的在华子公司对好博窗控提起侵权诉讼。

  据招股书,德国好博于2013年成立博恬(上海)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恬五金”)在国内开展业务,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门执手、窗执手等。

  据(2018)沪0115民初73183号案件,博恬五金系德国知名的门窗五金品牌HOPPE好博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其使用的“好博”商标是对应英文“HOPPE”的中文品牌。被告好博窗控系与原告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同为门窗把手及相关五金产品。

  其中,博恬五金诉称,2017年11月7日至9日期间,在国内某建筑系统及材料博览会举办过程中,好博窗控在展会设置了大面积的展区,大范围、高强度的在广告牌(外立面)、展区外墙、宣传手册上突出使用“好博窗控”商业标识,并销售相关门窗五金产品,已构成商标侵权。

  除此之外,好博窗控在官网上声称其是好博集团旗下企业,同样在德国拥有设计和研发机构,更高频度的使用“好博窗控”商标资源、企业字号,企图误导消费者,或者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是正牌的德国好博门窗五金品牌,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简言之,德国好博子公司曾控诉好博窗控商标侵权行为,还称好博窗控曾以好博集团旗下企业“自居”,误导消费者。

  需要说明的是,经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审查,博恬五金于2017年11月向好博窗控发出维权警告函,好博窗控已将博恬公司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法院,故好博窗控的确认不侵权之诉与本案博恬五金的确认侵权之诉所涉及的为相同事实,经裁定,该案移送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处理。

  对于好博窗控是否侵犯德国好博子公司博恬五金的相关商标和企业名称等知识产权并没有明确的定论。

  而两家“好博”的高度相似性也给消费者带来了辨别难度。

  2.3裁判文书显示,曾有商家以好博窗控产品冒充德国进口产品而被消费者起诉

  据(2023)京03民终5341号文件,王某与消费者刘某签订了购买断桥铝窗户商品的《建材产品买卖合同》。其中,双方签订的五金件合同中约定为德国产,品牌为进口好博。五金件包括上悬件、合页、执手,王某给客户刘某实际安装的执手是瑞士好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地为德国,由博恬五金进口。上悬件、合页是好博窗控生产的,产地为中国。

  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庭审陈述,王某提供的产品中,五金件并未使用全套进口德国产好博品牌,仅产品把手处为德国进口,其余部件均为国产好博品牌,产品存在明显质量瑕疵,已构成根本违约。

  基于此,北京市通州法院认为王某在销售窗户过程中,存在以国产五金件冒充进口五金件等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刘某在接受了虚假信息的前提下,对商品质量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与王某订立了销售合同,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见,市场上已存在消费者对于两家企业生产的“好博”产品产生了混淆。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上有多篇关于如何区分德国好博以及好博窗控的产品的“攻略”。

  据公开信息,《德国进口HOPPE好博和国产HOPO好博,您知道区分吗?》一文指出,德国HOPPE好博和国产HOPO好博是完全两个不同品牌的五金件,但是由于中文一样,英文字母相近,导致了很多消费者被商家误导,明明订的是德国好博五金件,结果商家给安装的是国产好博窗控产品。

  此外,《好博门窗五金配件是国产还是进口》一文指出,好博有国产的也有进口的,德国进口是HOPPE而HOPO是国产的,两者的音译都是好博。而这两个LOGO标志上是不同的,但是两个品牌英文很相像,常常有人会把国产好博误认为是进口好博五金件。

  至此,无论是好博窗控的企业名称“好博”二字,还是其商标“HOPO”,都与德国好博的中文企业名称“好博集团”以及商标“HOPPE”存在相似度。而历史上,德国好博子公司博恬五金曾对好博窗控提起商标权侵权诉讼。在此情况下,“品牌混淆”对于好博窗控的业务开展影响几何?或该打上问号。

  三、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频因执业问题被“点名”,或难勤勉尽责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审计机构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保障者,保荐机构亦是上市公司的“守门人”。然而,好博窗控此次上市的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均因执业问题频频被采取监管措施,或难勤勉尽责。

  3.1好博窗控审计机构系天健所,经办负责人杨克晶2021年被警示

  据招股书,好博窗控此番上市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担任本次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为杨熹,张伟,负责人为杨克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天健所担任好博窗控审计工作的负责人杨克晶,就曾因在审计工作的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示警示函。

  据广东证监局〔2021〕12号文件,2021年3月18日,天健所及注册会计师杨克晶、陈建成因在达志科技2018、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存在贸易类业务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不规范的审计工作违规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事实上,2021-2023年期间,天健所因审计工作违规等执业问题被采取监管措施。

  3.2 2021-2023年,天健所因审计问题多次被警示

  据广东证监局行政执法决定书〔2021〕176号文件,2021年12月27日,天健所由于在执业中存在风险识别与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和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的问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文件,2022年1月11日,天健所因为亚太药业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未充分关注供应商资质、未对交易合理性保持职业怀疑和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审计工作问题,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且被没收业务收入155万元,被处以310万元罚款。

  据江西证监局行政执法[2023]18号文件,2023年7月12日,天健所由于在执行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中存在风险识别和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实施有效程序验证所获取银行交易明细和交易凭证的真实性和与工程项目完工进度相关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被江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的措施。

  可见,2021年以来,天健所多次由于审计工作的不合规问题被“点名”。

  除了审计机构,好博窗控保荐机构或也不让人省心。

  3.3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因保荐工作不规范问题被采取监管警示措施

  据招股书,好博窗控本次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周浩,杨家林,法定代表人为张纳沙。

  据证监会公开信息,2023年9月1日,国信证券因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别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

  此外,国信证券此前对其他公司进行上市保荐中,同样因保荐工作问题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警示函。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5号文件,2021年3月2日,国信证券在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由于存在履行相关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对瑞华泰相关信息披露予以充分、全面的核查验证,导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出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未完整披露募投项目情况及重大合同、未按照规定提交信息豁免披露申请等不规范情形,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警示的措施。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8号文件,2021年11月15日,国信证券因在赛赫智能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中存在研发投入相关核查不审慎、部分尽职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与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等下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警示的措施。

  基于上述问题,好博窗控的审计机构天健所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能否勤勉尽责?或该“打上问号”。

  百星不如一月,量多不及质优。上市路上,好博窗控能否向市场释放信心?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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