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董事长遭证监会立案,中欧基金持仓或受牵连?曾蹭 “米其林”名气败诉
首当其冲的便是公司董事长秦龙被立案调查事件。就在近期,森麒麟的实控人兼董事长秦龙接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所涉事由为涉嫌短线交易。无独有偶,早在2022年12月,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许华山因入职前的工作关联问题,被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然而,令人诧异的是,许华山其后竟再度被聘任为森麒麟财务总监。
再看持仓机构方面,中欧时代先锋股票A持有公司股份2,082.58万股,持股市值高达5.71亿元。如此大规模的持仓机构持股情况,本应是公司稳定发展与良好前景的一种体现,然而在森麒麟当前的困境下,不知中欧基金作何感想?
自今年6月起,森麒麟的四家员工持股平台已完成两轮减持,总经理林文龙更是频繁减持。林文龙及员工持股平台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累计套现约3.59亿元。这一现象不禁让人深思,作为公司核心管理层与员工持股群体,如此大规模且集中的减持行为,究竟是基于个人财务规划的单纯套现,还是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缺失的一种体现?这无疑在投资者与市场心中敲响了警钟,对公司的市场形象与投资者信任度造成了极大冲击。
回顾2010年,法国米其林公司发现其商标在重庆被汽车养护经营者李道伟及森麒麟、森泰达公司侵犯。米其林经严谨调查取证后,毅然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201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定森麒麟以及森泰达停止侵权行为,并共同向米其林集团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5万元。这一侵权事件,深刻反映出森麒麟在知识产权意识与企业合规运营方面的严重缺失。
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重仓基金慌不慌
森麒麟,这家上市公司如今正处于舆论的风暴眼之中,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市场中掀起了惊涛骇浪,而重仓基金的态度也随之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森麒麟无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2024年11月30日,森麒麟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秦龙在11月29日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4号),缘由是涉嫌短线交易。
这一事件并非毫无征兆,早在2024年9月7日,公司就曾发布公告,披露秦龙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并致歉的情况,秦龙在2024年4月19日卖出3.05万张“麒麟转债”,而此前6个月内无相关股票及衍生品买卖记录。
但由于公司声称当下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态势向好且未来前景可期,却又受二级市场多种因素影响致股票及可转债价值被严重低估,秦龙便于2024年7月3日、7月4日,共持有约16.04万张。因卖出与买入时间间隔未满6个月,依据相关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除此之外,深交所也因上述违规事项对秦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尽管秦龙已将所得的117,843.7元全部上缴公司,公司也强调秦龙并非主观故意,是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不存在谋取私利、敏感期操作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情况,并已致歉,但这一系列事件背后,却深刻暴露出森麒麟在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方面的严重漏洞。
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核心领导者与决策关键人,对法律法规缺乏清晰认知并导致违规行为,这反映出公司内部在合规培训与监督机制上的严重缺失。公司虽强调经营良好,但在市场波动下,董事长却轻易陷入短线交易风险,说明公司缺乏对高层交易行为的有效预警与约束体系,未能在日常运营中为高层提供足够的法规指导与风险提示,这无疑给公司的形象与信誉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也让投资者对公司的管理规范性产生了深深的质疑。
在机构持仓方面,截至2024年三季度,有9家机构(包括4个员工持股平台)持股超过千万。其中,中欧时代先锋股票A持有森麒麟2,082.58万股股份位居榜首,持股市值5.71亿元。高毅庆瑞6号瑞行基金、南方中证500ETF分别持股1,211.41万股,1,069.80万股。
面对董事长被立案调查的消息,这些重仓基金内心必定五味杂陈。他们当初重仓森麒麟,或许是基于对公司基本面与发展前景的看好,但上述事件可能引发市场对公司股价的波动预期,进而影响基金的资产净值。
违规的可不只是董事长,财务总监也未能幸免。
回顾事件历程,2022年12月10日,森麒麟的一则公告打破了平静。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许华山因入职前相关工作问题,被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尚待进一步调查。
上图来源:森麒麟2023年年报
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2023年2月20日,森麒麟不得不免去许华山财务总监职务,并在后续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免去其董事职务。这本应是公司走向合规整顿的开端,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2023年10月和11月,森麒麟竟然再次聘任许华山为财务总监、董事。徐华山2023年年薪为45.18万元。这一反复无常的人事决策,无疑将公司置于更加尴尬和危险的境地。
上图来源:天眼查
深入探究,据天眼查显示,许华山还通过天津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青岛森宝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宝林”)、青岛森玲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玲林”)、青岛森忠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忠林”)、青岛森伟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伟林”),进而间接持有森麒麟0.1316%的股权。
这错综复杂的股权关联和人事任免背后,深刻地反映出森麒麟内部管理的极度混乱。一家上市公司的核心管理层,本应是公司稳健运营和合规发展的基石,然而董事长的短线交易违规以及财务总监的刑事风波与离奇复聘,却暴露出公司在人员选拔、监督机制以及合规文化建设方面的严重缺失。
总经理及员工持股平台减持套现3.59亿
森麒麟,这家曾于2020年9月11日在深圳交易所风光上市,专注于子午线轮胎及航空轮胎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业,主要产品涵盖乘用车轮胎、轻卡轮胎及特种轮胎等多元领域的上市公司,如今却因股东们令人咋舌的减持套现行为,面临着巨大的信任危机与市场压力。
自上市后,森麒麟的股东们仿佛被解禁的钟声敲响了减持的“冲锋号”,居然发布了多达10条减持计划实施公告。而2024年更是减持行为的“集中爆发期”,董事、总经理林文龙与员工持股平台的减持行径堪称“疯狂”,这一系列操作背后所隐藏的问题,如同冰山一角逐渐浮出水面,让投资者和市场监管者不得不对森麒麟的内部状况投去审视的目光。
先看林文龙的减持轨迹,在2024年6月4日至9月2日这段时间里,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两种方式,累计减持森麒麟6,169,220股股份,减持均价分别为25.71元/股、21.68元/股。经过计算,其累计套现金额约达1.4亿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此大规模的减持行为,不禁让人质疑林文龙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究竟几何。是他提前洞悉了公司内部一些尚未公开披露的不利因素,还是单纯出于个人财务规划而急于变现?
与此同时,森麒麟的员工持股平台森宝林、森伟林、森忠林、森玲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49,400股,累计套现约4,552.49万元。员工持股平台本应是公司核心员工与公司利益深度绑定的象征,是员工们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并愿意长期共享公司成长红利的体现。然而,如此大规模的减持行为,却让人大跌眼镜。这是否意味着公司内部员工已经对公司的未来失去了信心?
更令人惊愕的是,在2024年10月22日至23日,林文龙再度出手,减持公司股份3,380,000股,减持均价为25.82元/股,套现约8,727.16万元。减持完成后,他仍持有公司股份4,461.74万股,持股比例4.33%。
几乎同时,在2024年10月21日至28日,森宝林、森伟林、森忠林、森玲林也继续减持公司3,378,400股份,累计套现约8,640.4万元。减持之后,上述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6,467.2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6.28%。
综合计算下来,仅在2024年这一年里,林文龙以及这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就累计套现约3.59亿元。
如此大规模且频繁的减持套现行为背后,究竟是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不足,还是另有隐情?这背后是否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状况存在潜在问题,或者是内部治理机制的缺失?对于森麒麟这样的上市公司而言,股东们的大规模减持无疑给市场传递了消极信号,也给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投资者的审视和市场的质疑声中,森麒麟能否给出合理的解释,稳定市场信心,成为了摆在其面前的一道严峻课题,也让森麒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蹭“米其林”名气败诉
森麒麟,这家在资本市场本应秉持规范与诚信运营的上市公司,却有着一段极为难堪且饱受诟病的过往——因蹭“米其林”名气而引发的商标侵权败诉事件,深深地刻在了其发展历程之中。
上图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回溯至2010年9月2日,米其林公司在一次市场调查中偶然发现了侵权的蛛丝马迹。当时,米其林公司从重庆市南岸区科海汽车养护服务部经营主李道伟处购入相关轮胎,并获取了相关产品目录及宣传资料。这一查可不得了,他们惊异地发现李道伟在轮胎产品、产品目录以及宣传资料上,堂而皇之地擅自使用了“CENCHELYN”、“森麒麟轮胎”等商标标识,甚至还采用了带有“LANDSAIL”文字及图形的包装装潢。再仔细查看产品目录,上面清晰注明了森麒麟、森泰达公司的网址,而当深入这两家公司的该网站页面时,同样发现了上述侵权商标及包装装潢的使用情况。
森麒麟、森泰达公司与米其林公司之间并非毫无瓜葛。事实上,这两家公司的股东或关联企业曾是米其林公司在中国的经销商,双方有着业务往来的经历。按常理来说,他们对对米其林公司的企业名称、商标以及包装装潢等知识产权状况应该是心知肚明、一清二楚的。经过专业的比对与鉴定,森麒麟、森泰达公司所使用的商标,与米其林公司在先合法注册在相同商品类别上的商标构成了相同或近似的情形,这种行为极易在市场上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严重侵犯了米其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面对如此明显的侵权行为,米其林公司果断地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要求判令李道伟、森麒麟、森泰达公司即刻停止一切侵犯米其林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其中包括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米其林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直接侵权行为,以及销售侵犯米其林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间接侵权行为等一系列侵权行径,米其林公司誓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森麒麟、森泰达公司却妄图狡辩,共同答辩称并未实施任何侵犯米其林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还请求法院驳回米其林公司的诉讼请求。但事实胜于雄辩,法律是公正的裁决者。
201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2015)民提字第36号),判定森麒麟以及森泰达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共同向米其林集团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5万元。
森麒麟出现这样的状况,实在令人深思。公司竟然明目张胆地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这究竟是个别人员为了短期利益而不惜违法违规,道德和法律意识缺失,还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过于急功近利,整体治理结构和企业文化存在严重偏差?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这样的侵权败诉事件无疑是对其形象和信誉的沉重打击,给未来的发展道路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在公众的密切关注和市场的严格审视之下,森麒麟能否深刻反思,加强内部管理,重塑良好形象,重新赢得投资者的信任?
责任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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