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法列入立法规划
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简称立法规划)发布,明确三类立法项目,列入130件项目,其中包括《金融稳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商业银行法(修改)》《保险法(修改)》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发表讲话时指出,列入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79件、二类项目51件,都是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立法项目。完成本届立法规划,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根据立法规划规定,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被列入第一类项目的《金融稳定法》已经酝酿多年,该法旨在健全金融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处置全流程全链条的制度安排,目前已经通过全国人大的第一次审议。人民银行原行长易纲曾在今年3月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央行将推动《金融稳定法》的出台,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保护最广大的老百姓、中小投资者、被保险人的利益。善始善终做好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加强常态化监管,支持平台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央行随后在2023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明确,将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治建设,推动《金融稳定法》出台,健全市场化、法治化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除《金融稳定法》外,《公司法(修改)》《企业破产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商业银行法(修改)》《保险法(修改)》都被列为第一类项目。
在第一类项目中,《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进程同样备受各界关注。日前,《增值税法》草案二审稿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二审稿拟将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充实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制度。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孙鲲鹏表示,增值税立法对于落实税收法定、保障税收工作有法可依具有重要的意义。增值税立法后,税法的固定性更强,税收优惠作为一种调节经济的工具性作用将得到规范。同时,增值税立法会将征管方式和税收优惠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能够给纳税人以更强的确定性预期,从而有助于促进企业投资和活跃经济。
在第二类项目中,《数字经济促进法》《预算法(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位列其中,体现出相关立法工作的紧迫性。其中,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明确将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行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立法规划还提及第三类项目,包括规范非税收入、政府债务、转移支付等财政税收制度,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基本劳动标准和新就业形态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论证的修改法律的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黄先春
责任编辑:赵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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