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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顺科技IPO:前证监局科员入股问题影响审核进度,期后回款比例暴跌至34%,实控人配偶拆借千万资金存疑

2025-04-01 12:48:18 来源: 发现华网 作者:赵文
2025年3月28日,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顺科技”)终于获得证监会IPO注册批文。这距离其提交注册申请已过去430余天,距离“过会”更是长达18个月之久。作为一家从核准制“平移”至注册制的企业,江顺科技的上市之路可谓一波三折。
 
江顺科技的IPO审核进度受到监管重点关注,前董事会秘书肖永鹏的入股合规性问题成为主要因素之一根据招股书披露,肖永鹏于2020年5月从中国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离职,同年7月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0.9%股份(对应135万元出资额),资金来源为实控人张理罡提供的借款,该借款直至2020年12月才偿还完毕。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离职人员存在入股禁止期(副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为2年),但肖永鹏的入股时间早于该指引正式实施(2021年6月),因此未直接违反当时的规定不过,监管层对证监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审查越来越严。另外,2023年4月,肖永鹏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将持有的天峰管理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理罡,不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此次转让的关键信息,如转让价格、转让原因等均未披露,这又给整个事件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2024年,江顺科技营收同比增长9.01%(2023年增速为16.82%),增速明显放缓;同期,经营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65.07%,至4,360.52万元。此外,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降至34.15%,2022年和2023年这一比例分别为95.53%、92.76%,回款周期显著延长。
 
招股书显示,2018-2019年期间,江顺科技通过子公司及关联方龙源贸易(实控人妻弟控股)进行转贷操作,累计金额达4.62亿元。此外,2018-2020年期间,公司向实控人配偶杨美花及其控制企业拆借资金合计1.09亿元尽管公司称资金已全部归还且利率合理,但此类关联方大额资金往来可能引发对公司内控有效性的质疑。
 
证监系统前科员入股问题拖累审核进度
 
江顺科技的IPO之路,因一名前监管官员的入股而蒙上阴影。这家拟公开发行1,500万股,拟募资5.6亿元的铝型材设备制造商,审核进程被拖延长达两年,而问题的核心直指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前科员肖永鹏的“闪电入股”。
 
2020年5月,肖永鹏从江苏证监局科员岗位离职,仅一个月后便入职江顺科技。
 
 
上图来源: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同年7月,他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0.9%股份,入股资金135万元全部来自公司实控人张理罡及副总经理雷以金的借款,直至2020年12月,肖永鹏才归还完毕借款。
 
 
上图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就包括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而所谓的入股禁止期,是指副处级(中层)及以上离职人员离职后三年内、其他离职人员离职后二年内。
 
这一系列操作的时间点极为敏感——2020年5月,肖永鹏从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科员岗位离职;6月,他迅速入职江顺科技;7月,便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0年至2022年,肖永鹏从江顺科技领取的薪酬分别为24.15万元、53.32万元、54.89万元。
 
而2021年6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实施后,已受理企业参照执行。指引发布前已离职人员,其入股行为不适用入股禁止期清理的规定,但应按指引进行核查说明。肖永鹏的入股时间(2020年7月)早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实施日期(2021年6月),因此未直接违反当时的明文规定。
 
2022年1月7日,在证监会下发的反馈意见中,要求江顺科技说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间接入股原因、背景、价格公允性、资金来源合法性,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相关要求
 
不过,2023年4月,基于公司的人事安排调整及肖永鹏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经协商,公司与肖永鹏解除劳动关系,由董事、财务总监陈锦红兼任董事会秘书。与此同时,肖永鹏也将所持天峰管理的股份转让给了张理罡,完全退出公司经营管理。但是,肖永鹏此次转让价格、转让原因等均未披露。
 
 
上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引人关注的是,肖永鹏离职时间和深交所发出第一轮问询函的时间相吻合。
 
 
上图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近年来,监管层对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上市企业的规定越来越加严格。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即离职人员离职前五年内曾任职发行监管岗位的,或者离职前属于会管干部的,入股禁止期为离职后十年内;离职人员不属于前项所列情形的,副处级(中层)及以上的入股禁止期为离职后五年内,副处级(中层)以下的为离职后四年内。
 
与此同时,中介机构要对证监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进行充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包括投资机会来源、入股价格、入股资金来源、退出真实性。证监会根据需要对离职人员入股情况进行核查,对审核注册过程进行复核。
 
业绩增长乏力,期后回款比例暴跌至34%
 
江顺科技作为铝型材挤压设备领域的重要企业,近期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其经营状况出现明显变化。公开数据显示,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速9.01%,较2023年20.35%的增速有所放缓;扣非净利润增速连续两年维持在3%左右,增长动力明显减弱。
 
2024年,江顺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1.36亿元,同比增长9.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同比增长3.34%。
 
另外,2025年1至3月,江顺科技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8亿元至2.91亿元,同比增长1.73%至5.72%扣非净利润为3,150万元至3,350万元,同比增长1.45%至7.89%。
 
2023年,江顺科技营业收入增速为20.35%、37.58%,扣非净利润增速为16.82%、3.11%。显然,公司2024年业绩增速出现放缓,扣非净利润连续两年增速仅为3%,增长乏力。
 
不仅如此,2024年,江顺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4,360.52万元,同比下降65.07%,创2021年以来新低。该指标在2022年和2023年均超过亿元,分别为1.31亿元、1.25亿元。
 
 
上图来源:江顺科技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更令人担忧的是,江顺科技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暴跌:2022年至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6,522.41万元、18,447.59万元和8,809.57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5.53%、92.76%和34.15%。
 
4.6亿转贷背后的关联交易迷局,实控人配偶拆借上千万
 
在光鲜的IPO招股书背后,江顺科技频现财务内控不规范的问题。这家拟上市公司不仅存在高达4.6亿元的转贷行为,更向实控人配偶及其控制企业拆出资金逾亿元,暴露出严重的公司治理隐患。
 
财务数据显示,江顺科技及子公司在2018年及2019年度曾存在转贷行为,涉及金额合计46,170万元其中,2018年经由子公司江顺国贸流转9,450万元、子公司江利贸易流转7,500万元、关联方龙源贸易流转9,400万元,2019年经由子公司江顺国贸流转19,820万元。
 
 
上图来源:江顺科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关键通道的龙源贸易,由实际控制人张理罡妻弟杨仙果持股70%股权并担任高管。该公司在完成1.4亿元资金流转后,于2019年12月蹊跷注销。
 
更令人震惊的是,2018年至2020年,江顺科技向实控人张理罡配偶杨美花个人拆出资金1,026.95万元、365.33万元、366.96万元,合计1,759.24万元。同期,向杨美花控制的江苏嘉斯顿船舶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拆出资金3,156.62万元、5,290.34万元、736.81万元,合计9,183.77万元。
 
对此,江顺科技解释称,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主要是在关联公司存在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偿还借款等需求,或个人存在投资需求、家庭消费等需求时,公司在拆借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资金拆借。
 
截至2020年12月,相关拆借资金已归还完毕。江顺科技宣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属于民间借贷行为,虽不符合《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但公司所拆出资金的来源、用途合法,借款利率合理,不存在违反《民法典》以及《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行为有效,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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