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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退市机制持续发威

2023-05-26 15:12:08 来源: 作者:

  本报综合报道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落地,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进一步显现,多元化退市显现威力。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22日,今年已有超30家上市公司确定退市,其中,“面值退”成了退市主力军,重大违法类退市案例也不断涌现。全面注册制下,常态化退市机制持续发威,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功能进一步强化,A股新陈代谢加速。

  那么,常态化退市机制持续发威对A股有何影响?专家对此怎么看?

  年内“面值退”公司量远超往年

  2020年底,沪深交易所就改革后的退市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退市新规正式揭开面纱。从交易类指标来看,退市新规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

  自1元退市新规实施以来,威力逐渐增强,今年更是远超往年。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5月22日,自*ST宜生成为新规下首只“1元退市股”以来,“1元退市股”增至8只。具体来看,2021年有3只,2022年有1只,2023年有4只。以此来看,2023年“1元退市股”至少有11只,远远超过往年。

  谈及“面值退市”公司逐年增多现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股票发行注册制实施后,“壳”价值不断贬值,“炒壳”“卖壳”行为有所减少。同时,退市新规实施后,证券监管机构严格执法,对“壳公司”精准打击,加强退市监管力度。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1元退市是交易类退市指标的红线,目的是保持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值规模。能够在市场上交易的公司,需要具有一定的价值,不能低于1元。为了防止有关公司通过缩股等方式绕开监管,交易类退市指标还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表示,从数据上看,1元退市新规的“市场出清”效果开始显现。在制度设计层面上,1元退市新规是一个客观性的标准,并且目前规则的要求是“触及即退”,不存在以前暂停上市的过渡阶段,一旦达到指标就必须退市。从市场层面而言,基于全面注册制的实施,随着前端更多上市公司进入,投资者的选择增多,必然会出现“好的企业受追捧,差的企业受冷落”。

  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尧基表示,自退市新规执行以来,退市多元化的特征越发明显,一旦上市公司触及退市指标,将面临被退市风险,这也是今年退市案例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只有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才能有效保证市场上存量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助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A股新陈代谢加速

  在全面注册制落地和强化市场“出清”双重影响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识到跟风“炒差”不可取,投资趋于理性。

  退市常态化有助于检验和监督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在A股形成优胜劣汰的氛围,推动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提升,护航全面注册制行稳致远。坚持常态化出清、应退尽退,是全面注册制平稳运行的必然选择。业内人士预期,随着全面注册制实施愈加深入,A股优胜劣汰机制将更趋稳固,市场新陈代谢将加速。

  从监管部门释放的政策信号看,退市执行力度将进一步强化。证监会近期多次强调,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适应常态化退市要求,进一步加强退市公司监管,推动形成“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良好市场生态。

  深交所明确,提前摸清退市风险底数,加强退市风险监测,紧盯重点公司重点事项,依规采取约谈、发函问询等多种措施,阐明监管态度,传递监管导向,督促公司“关键少数”和会计师勤勉履职、归位尽责,扎实推进退市监管工作。

  稳固优胜劣汰机制,投资者保护同步推进。监管部门通过强化*ST公司信披,加大退市风险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不断提示退市风险。同时,完善投资者民事赔偿机制,涉及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的退市公司,在确定退市后都会受到投资者的民事追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伴随A股优胜劣汰机制更趋稳固,良性循环的资本市场正在形成。全面注册制的落地让“壳价值”进一步降低,“炒壳”“卖壳”行为有所减少。在他看来,出清不符合资本市场要求的企业,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循环。常态化退市机制持续发威,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功能进一步强化。业内:开启“退得下”“退得稳”新局面

  监管退市态度坚决,彰显威力,“退得下”“退得稳”的新局面已然开启,也有效推动了常态化退市成为共识。

  *ST紫晶、*ST泽达两家涉嫌欺诈发行和业绩造假的上市公司日前被勒令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措施同步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和先行赔付的探索,彰显了监管追责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视。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法支持适格投资者及时有效地追究违规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证监会将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形成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在中金公司研究部策略分析师、董事总经理李求索看来,常态化退市机制、投资者赔付方式的探索等,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多方主体产生重要影响。上市公司层面,在上市的前、中、后端都应合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自身发展质量与内在投资价值。中介机构层面,需要切实、有效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不断提升执业能力,协助企业高效规范运营。投资者也应适应A股制度与生态变化,转变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

  着眼于“退得下”与“退得稳”,投资者保护机制、退市后监管工作有望持续优化。监管部门已表示,将强化退市程序衔接,优化退市公司持续监管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退市公司监管体制。

  伴随注册制全面落地,退市配套制度应加快改革步伐,推进监管机构全面从严监管,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加大注册制配套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实现部分带有退市风险警示的企业出清,引入更多高质量企业,强化市场选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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