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兢强科技IPO:曾“空转”票据近亿元,节能项目“未批先建”,股东被执行金额超2亿

2025-04-07 10:50:20 来源: 发现华网 作者:韩津
3月31日,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兢强科技”)回复了IPO首轮问询,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200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权),募资3.3亿元,用于年产25000吨特种电磁线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北交所首轮问询关注兢强科技生产经营合规性,其“铜胥路厂区节能环保型特种铝基电磁线技术改造项目”与“年产九万吨高导特种铝杆(棒)项目”已投产但2024年11月才完成节能审批验收,北交所要求说明未获批投产是否合规。兢强科技回应称,这两个项目按规定取得了审查意见并完成验收,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铜胥路厂区节能环保型特种铝基电磁线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于2019年2月就开工建设,直至2020年8月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这明显违反了《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兢强科技虽以“承诺即开工”为由进行解释,但这种解释的合法性存疑。
 
除了项目审批问题,兢强科技在资金方面也曾面临困境。2015-2016年期间,公司营运资金紧张。一方面,公司向子公司安徽金隆线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隆线材”)开具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汇票,金额达4511.76万元,并通过贴现进行融资;另一方面,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协议,转让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转让金额为5071.02万元,以此实现融资。这两种违规行为的涉及金额共计9582.79万元。
 
此外,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投资”)作为兢强科技的股东(持股比例为3.97%),其2024年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强制执行1亿元,再加上此前的10次被执行记录,累计被执行金额达到2.53亿元。另外,兢强科技董事陈兵同时兼任大江投资的董事及支部副书记,这种“交叉任职”的情况可能会使兢强科技面临治理风险与市场信任危机。
 
节能项目“未批先建”,验收结论“含糊不清”
 
兢强科技的节能项目在看似顺利通过验收的背后,实则暗藏诸多风险与隐患,北交所首轮问询中就兢强科技生产经营合规性提出质疑,其“铜胥路厂区节能环保型特种铝基电磁线技术改造项目”与“年产九万吨高导特种铝杆(棒)项目”已投产却未完成节能审批验收(2024年11月完成),北交所要求其说明未获批投产是否合规、审批验收进度、有无无法获批及被处罚风险、生产经营环保节能是否合规。
 
兢强科技回复称,“铜胥路厂区节能环保型特种铝基电磁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时通过“承诺即开工”审查,先开工后于2020年6月完成节能审查报告、8月取得节能审查意见,2024年11月已通过验收,符合铜陵市经开区相关规定;“年产九万吨高导特种铝杆(棒)项目”开工前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两个项目按规定取得审查意见,完成验收,不存在未批投产、无法验收及被处罚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领域也无违法违规情况。
 
 
图片来源:兢强科技首轮问询的回复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然而“铜胥路厂区节能环保型特种铝基电磁线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于2019年2月就开工建设,直到2020年8月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兢强科技虽以“承诺即开工”为由解释,但与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其合法性存疑。
 
不仅如此,“铜胥路厂区节能环保型特种铝基电磁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试生产与验收周期过长。2021年8月进入试生产后,直到2024年11月才完成节能验收,试生产周期长达3年。
 
验收流程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验收结论模糊,专家组对两项目的验收意见仅为“原则同意”,未明确是否完全符合标准,缺乏量化结论。若后续监管复查发现数据不实,验收结论可能被推翻。另一方面,公司自称完成“节能审查自验收”,但未披露验收机构是否为第三方独立机构,验收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曾“空转”票据近亿元,参与套现子公司悄然注销
 
兢强科技的资本之路充满波折,从新三板挂牌到主板撤回,从退市再到北交所受理,期间企业运营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中票据使用方面的不规范情况尤为突出。
 
2015-2016年,兢强科技营运资金相对紧张,为补充流动资金缺口采取了不规范举措。一方面,公司向金隆线材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汇票经金隆线材或由其背书后交回兢强科技,公司通过贴现或到期兑付获取资金,此类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汇票开具金额共计4511.76万元,主要用于贴现缓解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兢强科技通过与无关联的第三方签订《银行票据置换现款协议》实现资金融通,即将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第三方以获取资金,转让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金额为5071.02万元。两笔违规金额总计9582.79万元。
 
 
图片来源:兢强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注:兢强科技曾用名曾用名铜陵市精隆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精隆电工”)
 
 
然而,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规定,该规定明确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备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且票据取得必须给付对价。不过,兢强科技此前不规范使用的票据均已到期,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也已清偿完毕。
 
针对上述不规范使用票据的行为,兢强科技实际控制人曾东文及公司出具承诺,后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票据。若公司因之前的不规范行为受到处罚,曾东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曾参与票据套现的子公司金隆线材悄然简易注销。2023年6月,兢强科技重新挂牌新三板;2024年3月跻身创新层;2024年12月获北交所受理。
 
 
股东被执行金额超2亿,董事陈兵“交叉任职”
 
据招股书,兢强科技专注于电磁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颇具规模的铝基电磁线产品供应商,主打漆包铝线产品。其产品涵盖家用电器、变压器、工业电机、仪器仪表以及电动工具等。
 
在股权结构方面,曾东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24.72%的股份,通过铜陵禾一投资合伙企业(简称“禾一投资”)间接持有8.55%的股份,累计持有公司33.27%的股份,且其能够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44.76%。另外,大江投资是兢强科技的股东之一,持有兢强科技3.97%的股份。
 
作为兢强科技的股东,大江投资2024年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强制执行1亿元,叠加此前10次被执行记录,累计金额高达2.53亿元更值得关注的是,兢强科技董事陈兵同时身兼大江投资董事及支部副书记的双重身份,这一“交叉任职”模式或将公司拖入治理风险与市场信任危机的漩涡。
 
 
图片来源:天眼查
 
大江投资的债务危机虽未直接波及兢强科技资产,但其持股可能面临司法冻结或强制拍卖的风险。陈兵的双重职务暴露了兢强科技的治理隐患,作为大江投资董事,其决策可能优先考虑股东利益而非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责任编辑: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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