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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龙海洋IPO:大客户依赖或成“致命弱点”,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率超80%,曾涉票据追索权纠纷

2025-03-26 10:29:13 来源: 发现华网 作者:韩津
近日,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祺龙海洋”)在北交所更新了第一轮问询的回复内容。此次IPO,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4732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拟募集资金3.82亿元,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主体建筑及其配套投资、厂房装修费用、设备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以及铺底流动资金。祺龙海洋首轮回复的问题,主要聚焦于单一客户依赖风险、客户合作稳定性以及经营管理稳定性等方面。
 
作为中海油在南海最大隔水导管供应商,祺龙海洋在深海油气开发领域占主导地位。2021-2024年上半年,祺龙海洋对中海油的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6.27%、79.39%、93.44%和94.79%,呈逐年上升趋势,客户高度集中及依赖风险大且可能持续北交所要求其说明相关情况。祺龙海洋回应称,公司在中海油南海海域占主导地位,中标金额及销售规模逐渐扩大,公司已与其建立稳定可持续合作关系,保障了业务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此外,在祺龙海洋的发展进程中,胜利龙玺(山东)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公司(曾用名:胜利油田龙玺石油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玺油服”)的状况格外引人关注,其引发的双重风险正将祺龙海洋卷入漩涡之中。
 
龙玺油服持有祺龙海洋78.66%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一方面,龙玺油服的财务状况令人担忧,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龙玺油服资产负债率分别达82.64%、83.64%;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49.47万元、 -893.73万元,最近一期出现亏损,若龙玺油服未来经营不佳致资金链断裂或无法偿债,影响其持股处置,可能使公司控制权变动。
 
另一方面,龙玺油服曾因票据纠纷案沦为被执行人,分别于2020年9月、11月先后被立案执行,执行金额合计81.7万元。龙玺油服的这一负面记录,可能会使其在商业合作中面临更多的质疑和阻碍,进而影响到与祺龙海洋相关的业务往来和资源支持。
 
致命弱点单一客户依赖度最高超94%引发质疑
 
祺龙海洋是一家主要从事海洋钻井隔水导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主营业务还包括油气长输管线生产销售及水下油气装备试验技术服务。
 
作为中海油在南海最大隔水导管供应商,祺龙海洋在深海油气开发领域占主导地位,中海油是第一大客户。2021年-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0亿、2.39亿、1.99亿和1.38亿。
 
公司对中海油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80亿、1.91亿、1.88亿和1.32亿,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6.27%、79.39%、93.44%和94.79%,呈逐年上升趋势,存在客户集中度高和对大客户依赖的风险。对此,北交所要求祺龙海洋说明中海油销售收入及占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对依赖于单一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单一大客户依赖是否对公司的经营稳定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图片来源:祺龙海洋招股书
 
祺龙海洋回应称,公司向中海油销售收入及占比大幅上升,原因是中海油自2019年“七年行动计划”实施后资本开支持续增长,公司在中海油南海海域占主导地位,隔水导管实现国产化,中标金额占比及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双方自2013年合作,2017年起大批量供货,合作连续性强,在手订单中采购框架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公司已与其建立稳定可持续合作关系,基于品质、技术、供货能力等,客户粘性强,保障了业务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然而,大客户依赖或成祺龙海洋发展的“致命弱点”,为公司发展埋下了隐患。一旦中海油的需求结构发生变化,或者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中海油的经营策略发生转变,减少对祺龙海洋的产品采购,公司的营业收入可能会大幅下滑,盈利能力受冲击,还可能面临资金紧张、发展不稳定等问题。
 
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率超过80%,曾涉票据追索权纠纷
 
在祺龙海洋的发展过程中,龙玺油服的状况备受关注。据招股书披露,龙玺油服持有祺龙海洋78.6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然而,龙玺油服的财务状况令人担忧。2023年末,其资产负债率高达82.64%,到2024年6月末,进一步攀升至83.64%,其负债率一直处于高位。此外,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49.47万元、-893.73万元,最近一期亏损且2023年净利润依赖投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祺龙海洋与龙玺油服有三笔资金拆借,累计借款1200万元。
 
北交所要求祺龙海洋说明其与龙玺油服相关情况,包括内控制度等能否保证治理有效、有无影响股权及经营稳定的不利情形及应对措施、是否独立且有无利益输送等。祺龙海洋回应,截至2024年6月30日,龙玺油服债务规模大,有银行借款、员工借款等,但运行稳定暂无股份变动,公司将沟通控股股东、加强管理应对风险,与龙玺油服资金往来合规,2022年拆借资金已归还未再占用,资金往来未影响独立性且无利益输送。
 
尽管祺龙海洋作出了一系列回应和解释,但龙玺油服的财务状况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依然不容忽视,尤其最近一期出现亏损,若龙玺油服未来经营不佳致资金链断裂或无法偿债,影响其持股处置,可能使公司控制权变动。
 
除了面临财务上的困境,龙玺油服还深陷票据追索权纠纷的泥沼,两次沦为被执行人。天眼查信息显示,2020年9月与11月,龙玺油服先后被立案执行,执行金额总计达81.7万元。
 
在无锡东瑞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无锡东瑞”)诉上海诺易电器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诺易”)、龙玺油服等七被告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中,2020年6月案件开庭审理。无锡东瑞表示,2017年12月其从上海诺易背书取得一张20万元的汇票,然而在提示付款时却遭到拒绝。为此,无锡东瑞请求上海诺易司、龙玺油服等七被告连带支付票款及利息。经法院审理,确认无锡东瑞为合法持票人,且其追索权条件已然成就,最终判决七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20万元及利息。但因龙玺油服、安徽隆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法院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20余万元,若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相应财产。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独有偶,2019年,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州高峰石油”)与龙玺油服、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塔盛华商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宝塔石化财务”)等六被告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立案。贵州高峰石油称,2017年公司收到龙玺油服背书转让的四张共计80万元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可汇票到期后提示付款却未能成功。此后,贵州高峰石油多次进行提示付款及追索操作,均未得到兑付。基于此,该公司请求上述六家被告连带支付80万元及利息等费用。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贵州高峰石油为合法持票人,且本案不适用“先刑后民”原则,同时贵州高峰石油行使追索权的条件已经成就,遂判决上述六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60万元及利息,若逾期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龙玺油服在票据追索权纠纷中两次沦为被执行人,这一情况不仅凸显出该公司在票据业务管理环节或许存在诸多漏洞,更进一步加深了市场对其经营规范性以及财务健康状况的质疑。在此背景下,祺龙海洋能否在与龙玺油服的关联关系中维持自身的稳健运营,又该如何有效防范与化解潜在风险,已然成为市场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
 

 

责任编辑: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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