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银行卡上6万多存款深夜被盗取 法院判:工商银行全赔
“70后男子韩某某的工行卡上原本有6万多元的存款,但一夜之间被人从异地盗取几乎损失殆尽。韩某某找工行协商赔偿未果,将工行告上法庭。面对这场存款盗取案件,法院会如何判决?”
又现银行卡存款被盗取事件。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民事一审判决书,其中提到了一起银行卡盗取案件。
70后男子韩某某的工行卡上原本有6万多元的存款,但一夜之间被人从异地盗取几乎损失殆尽。
韩某某找工行协商赔偿未果,将工行告上法庭。
面对这场存款盗取案件,法院会如何判决?
01
6.67万存款深夜被盗取殆尽
判决书中提到,韩某某是位70后男子,家住江西省宜丰县,其在工商银行宜丰支行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
今年2月,韩某某的工行卡上有存款66787.45元。
然而,就在当月28日夜深人静的时候,韩某某的工行卡在23时55分至次日0时3分许,突然收到多条取款交易的通知短信,其银行卡上的存款被人连续取款9次,共计取走6.67万元。
也就是说,6万多存款只给韩某某卡上留下了87.45元。
收到短信后,韩某某随即拨打了工行客服电话询问并查询,接着立即报警。
经查,韩某某的存款是被人在山西省运城市一县城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
事发当天上午8点多,韩某某前往宜春市区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并向卡内存入50元,以证明盗取发生当日自己并未离开过江西宜春市。
韩某某是当地一社保事业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其单位也证明韩某某事发时间从未离开过江西省宜春市。
02
工行:未将磁条卡换成芯片卡
六万多存款在银行卡上一夜之间化为乌有,这事搁谁身上都得找银行理论并要求赔偿。
韩某某称,银行卡一直在自己身上,自己也没有去过山西。工商银行宜丰支行也确认了自己的钱是被盗取,并打印了交易流水给韩某某。
但是,韩某某多次找工商银行宜丰支行赔偿,对方却没有赔偿。
协商赔偿未果后,韩某某将工商银行宜丰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被盗取的存款6.67万元。
为何拒绝赔偿,工商银行宜丰支行也有自己的理由。
工商银行宜丰支行辩称,韩某某的银行卡是磁条卡,其对于以前的磁条卡,多次发短信要求客户前来办理芯片卡,但对方没有前来办理,还是使用的磁条卡。
也就是说,在银行看来,这次盗取之所以会发生,就是由于客户没有将磁条卡换成芯片卡。
工商银行宜丰支行表示,对换卡事宜其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存款被盗取时,其也短信通知了韩某某,不排除韩某某有其他不规范用卡的行为。
03
法院:工商银行赔偿6.67万存款
对于韩某某的存款损失,工商银行究竟该不该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工商银行宜丰支行具有保障客户账户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
韩某某在工商银行宜丰支行处开设存款账户,并将钱存入账户中,双方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对此,法院认为工商银行宜丰支行对韩某某的存款即负有安全保障和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被盗取的义务。
韩某某存款于深夜间在异地ATM机上被连续多次取款交易,韩某某收到短信后即拨打客户电话和报警,已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并且事发期间韩某某没有离开宜春。
法院强调,现工商银行宜丰支行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韩某某对案涉银行卡存在保管或使用不当导致其存款被盗取的情况,故工商银行宜丰支行对韩某某账户被盗取的6.67万元存款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工商银行宜丰支行于判决生效5天内赔偿韩某某6.67万元。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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