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发布 七类情形从重处罚
9月12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违法情形、处罚实施机关、处罚程序进行明确,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根据《办法》要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等七类情形将被从重处罚。从时间节点来看,《办法》将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规定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此外,此次颁布的《办法》还明确了七种从重处罚情形。包括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严重,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同时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合自北京商报、直播银川)
责任编辑:赵苗苗
猜你喜欢
华网
共76篇文章
追踪数字金融发展动向,探索金融科技融合之道,解读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创新。
最近更新文章
-
向新加速 量见领航——量子教育第八届“知识·价值”高峰论坛顺利举行!
2024-04-02 10:43:52
-
2024-04-02 10:41:22
-
优必选2023年营收10.56亿元,教育业务营收占比51.2%
2024-03-29 09:56:31
-
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促进校地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召开2024年在蓉高校座谈会
2024-03-07 16:45:30
-
上海纽约大学2023年毕业生就业数据出炉,升学率79%,就业率94%
2024-03-04 16:40:49
24小时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