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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石油为何成“被执行人”?

2023-10-25 10:18:02 来源: 镐京笔记公众号 作者:

  这绝对是不常见的事。

  年营收3700亿元,相当于一天10亿多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延长石油”),被列入了被执行人名单。

  企查查显示,两个多月前,延长石油就被列为被执行人,金额为2270.15万元。

  相比每天10亿多元的营收,这点钱,真不多。

  被执行人,顾名思义,是民事案件中,败诉一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赔偿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陕西数一数二的国企,延长石油何以至此?

  镐京笔记(ID:Haojing_2023)查询发现,该事件系其被自己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销公司(下称“延长运销”)拖累。

  因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在延长运销涉及的商业纠纷中,延长石油自然就得承担起连带责任。

  而这起纠纷,围绕数千吨成品油,延长运销认为,相关交易涉嫌合同诈骗、虚假货物交割、虚构贸易链条等刑事问题,因此未支付该货款。
 

  起诉另一家公司

  相关纠纷,事起延长石油分公司延长运销。

  延长运销,主要负责全集团自备车管理运营,为销售公司油品外运提供运力支持,同时参与市场化运营;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等。

  (2021)陕0104民初1886号判决书,披露了让延长石油成为被执行人事件的原委:

  2019年11月13日,延长运销向深圳市葆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葆润公司)采购成品油,最终约定为5500吨,实际装载量为5238.209吨,货款为3231.97万元。

  延长运销仅支付了一千余万元,尚有2259.11万元没付。因此,该公司被卖方起诉,成为被执行人,延长石油由此被连带。

  两千多万元,对延长石油来说,实属小钱——2022年,延长石油营收3700亿元,利润总额80亿元。

  那为何延长石油及其分公司,宁愿成为被执行人,也不愿意支付这笔两千余万的尾款呢?

  延长运销当然有自己的理由。

  在该判决书中,延长运销认为:双方涉及的贸易链中,存在虚假交易、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嫌疑,不能按合同纠纷处理,案件审理需以刑事审查结果为依据。

  上述判决书显示,2022年4月,延长运销被中海能源储运(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海福建能源”)合同诈骗一案,被延安警方立案侦查。

  一起看似简单的交易,为何与诈骗扯上了关系?中海福建能源又是如何参与其中?

  原来,该交易只是一条漫长交易链中的一环。而延长运销在其中的位置,也颇显特殊。

 

  漫长的交易链

  作为全球大宗商品之一,石油在不同贸易商之间的买卖,常常会形成一条不短的贸易链,而贸易链两端之间,都是中间商,赚差价。

  延长运销与葆润公司交易前后的贸易链,共涉及7个贸易方。

  整个交易链的首端为沈阳中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尾端为广东联协石油燃料有限公司,延长运销处于贸易中端环节,数千吨92#车用汽油(VIA)作为货物,分别以不同价格,在贸易方之间流动。

  重点来了!

  如下图所示,就该批货物,延长运销两次参与了交易,每次都是低买高卖,合计差价为379.28万元。

  这个交易过程看着有点绕,镐京笔记根据判决书简单梳理,重点讲一讲其中关键环节。

  成品油的销售,从贸易链首端开始,直至末端,顺序依次是:

  沈阳中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延长运销→中海福建能源→葆润公司→延长运销→中海油山东销售有限公司→广东联协石油燃料有限公司。

  矛盾在于:

  延长运销卖给中海福建能源,对方没付钱;而延长运销再次买入时,只给卖方葆润公司付了部分货款。

  那么,中海福建能源为什么没付款给延长运销呢?因为该公司已经破产,负债3.32亿元,共欠延长运销3892万元。

  延长运销为什么又要拒绝支付款项给葆润公司呢?

  因为延长运销认为,中海福建能源与葆润公司之间“有猫腻”——“两者存在大量贸易和资金拆借现象,不排除两者恶意通谋、转嫁债务风险,涉及虚假诉讼的嫌疑”。

 

  两千多万与“被执行人”

  判决书中,对于相关交易,延长运销提出了三点质疑:

  其一、延长运销与交易方葆润公司并不认识,所有的交易是靠中间人完成,数千万的交易额,不符合正常的买卖交易合同;

  其二、延长运销曾前往与葆润公司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舟山世纪太平洋公司及东营港油库,核实后,认为该笔交易属于虚假贸易;

  其三,延长运销认为,葆润公司与中海福建能源之间关系不一般,涉嫌恶意通谋,转嫁债务风险。

  判决书内容显示,中海福建能源尚欠葆润公司1296.91万元。

  此外,据延长运销了解,在上述交易发生前,葆润公司存在大量、多笔次向中海福建能源提供资金拆借的行为。

  因此,延长运销认为,葆润公司与中海福建能源的关系不仅为供应商这么简单,案发前中海福建能源是否欠付葆润公司大额拆借资金未予归还,尚未查明。

  基于此,延长运销认为自己收不到货款的原因“不简单”,于是向延安警方报案。如此,其认为上述交易已经涉及刑事案件,民事诉讼应待刑事审查结果后,再做判断。

  但受理该案件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认为:

  其一,贸易链上下游各方的买卖合同内容对于交付货物的约定,符合石油行业贸易链的交易习惯,且贸易链的起点、末端确认货物交付的事实,并非无货物贸易链。

  其二,案件双方均不是犯罪嫌疑人,且存在真实贸易交易,属于民事案件范畴。

  因此,法院判决延长运销支付剩余货款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日至实际付清为止。

  不过,延长运销及延长石油显然还是想坚持己见,于是也就成了“被执行人”。

  因为2270.15万,成为“被执行人”,这其中利弊得失,想来延长石油应该是能自己算清楚的。

  (图片来源:延长石油官网)

 

  撰稿丨韦墨辰 编辑丨沈 三

  镐京笔记

  深一度看西部,聚焦政经、财经、产经。

责任编辑:赵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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